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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新闻采写 | 场中路一小区助动车飞线充电起火,多处消防安全隐患有待整治
供稿:      2021-01-08

      2020年12月25日早上8:10左右,上海市静安区场中路1011弄临汾花园小区突发火灾。小内南侧第一排居民楼旁的非机动车停车棚内一装修工人的助动车因飞线充电起火,几分钟内火势迅速窜至1米多高,并引燃了顶部塑料顶棚,大火熊熊燃烧,直逼周遭树木。

      一位小区居民在附近喂猫时,看见阵阵黑烟,大呼“冒烟了!冒烟了!”周围的保安和居民闻讯而来,合力救火。8:20分左右,在消防的帮助之下,火势被彻底扑灭。事故殃及停车棚内的多辆非机动车,周遭空地上停放的一辆红色轿车也被烫坏了漆面,所幸无人伤亡。

      2020年12月26日10:10,记者来到火灾现场,起火的停车棚已更换一新,部分受灾的非助动车座椅被塑料袋包裹,停车棚内非机动车摆放整齐,居民楼的装修工作照常,只有地面上的黑色斑块可以看到昨日火灾的痕迹。

小区保安消防应急能力不足,楼道灭火器检查漏洞多

      8:10左右,正要上班的王女士,看见小区保安拿着灭火器,朝停车棚跑去。她跟着上前,发现保安带来灭火的灭火器竟是空的。据王女士介绍,一开始的火势不足一米,保安未及时灭火使得火势已有一米多高,但她仍觉得火势尚处于居民自行扑灭的程度,“我本来拨打了119,但觉得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又取消了。这时候,那(拿着失效灭火器)的保安跑出来,叫我打了119。”

      家住临汾花园11号102室的荆女士在家中听到居民的呼叫,拿出家中常备的灭火器赶往现场扑火。据了解,在荆女士灭火器的控制之下,火势略有收敛,约有四十厘米之高。现场同时有两位居民正紧急转移起火助动车周围的非机动车。8:20左右,消防队员赶到,火势最终得到控制。

      居民提供的视频资料显示,虽然保安最初采用灭火器灭火未果,但是在等待消防队员前来的这段时间内,现场的三名保安曾试图从旁边正在装修的居民楼二楼接上水管,从窗户处引水扑灭大火。保安对于上午的救火表现解释道:“一开始看到这事情,我心里都发慌。(一时反应不过来)我不知道打119,就想着(先自己)灭火。”

      25日的火灾使得小区居民开始担心小区的消防安全,居民们开始自发检查楼道内设置的灭火器。检查发现:33号楼内灭火器的最新检查日期停留在2019年1月19日。不同楼栋的灭火器检查日期也各不相同,部分灭火器的最新检查日期尚处于11月份初,而部分楼道的检查日期已更新至12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而居民发现33号楼和23号楼部分灭火器检查记录卡的检查年份一栏草率地将2019年改至2020年,安全检查的真实性、有效性有待考证。同时,临汾花园小区居委会办公室的灭火器则设置在门口左侧角落,周遭堆满了杂物,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因为之前居住过的小区邻居家也曾发生过火灾,荆女士一直有家中常备灭火器的习惯。经过这次火灾,荆女士一家更是认识到家中自备灭火器的重要性,她在26日又下单了两个灭火器。“毕竟保安自己找灭火器都找不到,居民自己要有消防意识。”

收费低廉致停车乱象,助动车飞线充电有待整治

      据了解,临汾花园一直存在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25日早上,前往小区救火的消防车因为消防通道前停满了小轿车而无法进入小区,而小区内也多有小轿车停放在消防车道上的现象。

      停车乱象与临汾花园对外来车辆临时停放收费标准低不无关系。2012年8月20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临汾花园当时的业委会通过了《临汾花园小区机动车泊车管理办法》。办法中规定临汾花园临时收费停车标准为1小时内免费,1小时以上至8小时收费5元/辆,8小时以上至24小时收费10元/辆。该收费标准至2012年9月1日执行至今,未曾更改。

      现任业委会主任朱伟忠并不清楚该收费标准的具体制定依据,但自他上任后便多次收到居民关于临时停车收费过低的意见。居民郑先生证实该收费标准是由居民表决通过的,同时他也表示这一收费标准早该修改了,“这么多年物价早就变了,物业费涨了这么多次,停车费怎么一点也不涨。”2018年上任以来,朱伟忠也多次组织制定临时停车收费的调整方案,但业主大会均未达成半数通过,2012年的收费标准也因此沿用至今。王女士对此十分担心:“这次火灾离大门口近还好,那万一之后还发生火灾在小区更里面,消防车还进不来咋办?”

      临汾花园小区楼道里张贴着2020年10月26日公布的《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告中指出:严禁在建筑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开展巡查检查,做好典型火灾案例警示宣传教育。26日晚,仅在小区51号楼前,记者便观察到有四辆非机动车停放在大楼门口,楼前通道极为狭窄。引起此次火灾的电动车飞线问题也仍未得到及时管理。26日18:00,记者随机走访两排居民楼,便已发现六辆私拉飞线充电的助动车。

      关于小区飞线乱象,居民们认为是充电桩不足的原因。居民庄先生向记者反映:“现在的充电桩根本不够用。”对此,小区居委书记叶先生在接受新闻坊记者采访时提到:“充电桩我们近期装了一批,装了128个,后续还在继续装,还没全部装好。”

      2020年12月26日12:00左右,街道工作组、居委会、业委会、业主代表于临汾花园居委会会议室召开工作例会。会议就此次火灾暴露出的小区消防隐患问题进行讨论,明确表示:2021年1月1日起,物业将全面更换保安保洁;12月26日下午开始,由平安办、物业、居委会对飞线问题统一整治,后由物业出具长效管理方案;条件物业公司对于消防器材与消防隐患全面排查、落实整改。


图文:谢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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